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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庄交通分局是全区主管公路、水路交通的市属分支机构,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、养护和管理;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、车辆维修行业管理、水上交通等管理工作;以及公路路政、道路运政、规费征收等行政执法任务。
(1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、法规,协助上级部门拟定全区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、方针政策,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(2)制定全区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公路工程更新计划,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(3)负责组织农村公路的新建、改建、桥梁工程和维修工程的项目的立项、审批(核)和上报工作;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协调和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,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;组织协调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,培育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,维护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;负责公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、检查验收及预算决算工作。
(4)负责农村公路的水毁抢修、桥梁防洪,提出措施和建议;负责公路统计资料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、编报及管理归档工作;负责全区地方公路的养护工作和桥涵维护管理,保障农村公路畅通。
(5)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和保护全区农村公路路产、路权;依照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止、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、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。
(6)根据全区经济发展需要,做好全区道路运输市场运力的宏观调控和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,培训和发展运输市场,维护交通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。
(7)负责客货站场、物流、机动车维修等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管理。
(8)负责水上运输和水上安全监管工作。
(9)负责全区营运车辆运管费、农托类车辆养路费的征稽管理。
(10)负责公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。
(11)负责交通生产安全工作。
(12)承办市交通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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