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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  
 
 
临沂市地方海事局职责范围

 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教育,依法行政,落实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
二、负责临沂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,船员培训考试等业务工作。

三、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的维护、安全检查的组织和领导,旅游船、渡口、渡船、油船的管理和安全检查。

四、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口签证的管理工作,负责辖区内船舶装运危险货物的审查审批,井指导办事处进行监装监卸。

五、负责船舶登记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安排船员培训及检查船员培训中心的培训工作。

七、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、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;负责水上水下施工的审批检查工作及航行通告、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。

八、负责辖区船舶、船员的档案、资料的管理工作,证书、证件的发放、补发、换发等工作。

九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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